摘要
软件行业以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为盈利模式,伴随着经济创新和交易形式的日益复杂,我国现行收入准则与软件企业收入确认实务的不适应性不断加深,软件业务经济实质的辨认和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成为软件企业收入确认实务的难点。新国际收入准则采用权利义务转移模型,以合同为基础确认收入,取消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划分,将有望解决软件企业收入确认存在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分析我国软件企业收入确认存在的问题,借助案例对比分析新旧收入准则,探讨新国际收入准则在软件企业收入确认中的应用,建议重视新兴业务带来的收入确认前沿性问题,进一步完善收入确认相关概念,加强软件业务监理标准建设和监理人才培养,提高收入信息披露标准。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0期22-25,共4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作者简介
岳上植(1962—),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博士,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财务会计与会计理论、法务会计、环境会计等;韩紫微(1993—),女,辽宁兴城人,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务会计与会计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