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工商局为兴办企业再开“绿灯”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国家工商局最近决定简化审批程序,鼓励投资办企业,从7个方面放开经营政策:一、有条件的金融企业,经批准可以使用自有资金兴办非金融企业,或向其它行业企业投资。二、自有资金2亿元以上的非生产型综合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自有资金1亿元以上的工程建设公司,可以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三、进一步放开商业、物资供销企业的经营方式。允许它们从事批发、零售、代购。
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信息》 1994年第8期2-2,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