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联销计酬的承包形式,为供销社企业适应市场竞争,扩大销售,调动企业人员劳动积极性起了一定作用.但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之后,弊病逐渐显露出来。主要是因为这种承包形式建立在“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简称“拨制”)的基础上,没有改变仓库统一进货,门市部统一售货的经营框框.难以调动企业全体劳动者积极性。其次,联销承包形式把经营承包者制约在销售环节上,不仅制约了企业人员各方面才能发挥,而且还致使经营承包者只顾完成销售,不顾经营利润,结果,引起经营成本高、费用大、差率低,“销增利减”的扭曲现象。实践证明,定利承包形式(主要指定利上交超利分成的承包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