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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视法纪者应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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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正值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之时,竟然有不顾法纪、篡改会计报表,有意偷税的事件发生。事情是这样的: 武汉市江岸区某工程队,在本年9月份结帐时,会计报表反映累计利润14.2万元,该队队长看后认为利润太多,压力太大(指应上交所得税多了)不妥,会计意见,结账是按实际情况结的,不能弄虚作假,应当实事求是。队长不顾会计意见,将报表拿到上级公司向经理、副经理“汇报”,在不经过了解、分析,不通过结帐的会计,擅自决定将会计报表中的利润篡改为10.2万元.具体作法是:将“资金平衡表”中资金来源方的“本年利润”
作者 井才
出处 《武汉财会》 1988年第11期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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