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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对资金管理体制实行重要改革国营企业流动资金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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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加强流动资金管理,国务院最近决定,从今年七月一日起,陆续把国营企业的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国营企业的流动资金全部改由人民银行贷款供应,国家财政不再拨流动资金。国务院六月卅日为此发出通知,批转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的报告》通知指出,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制定流动资金管理制度,管理企业的国拨流动资金,企业的流动资金定额和计划,考核企业使用流动资金的效益。通知强调,流动资金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是资金管理体制的重要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计委、经委。
出处 《武汉财会》 1983年第4期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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