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德与席勒之间在"义务与爱好"问题上有过一场著名的论战。关于"康德与席勒是否最终达成一致"的问题,学者至今仍议论纷纷,莫衷一是。通过重新解读这场论战,可知其实康德与席勒在"最重要的原则"上是一致的:在道德立法层面,二者都认为只有理性才能制定道德法则,感性爱好在其中并无积极作用,都主张将感性爱好排除在道德立法之外;在道德践履层面上,二者都认为人在"客观上"不可能完全愉快地履行一切义务,使感性之我与理性之我永远和谐一致,而只能将它作为一个永不可及的奋斗目标。他们之间争论更多是语言表述的差异(康德的"爱义务"与席勒的"爱好义务")和侧重点不同而已。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8年第3期13-18,共6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6JJD710016)
作者简介
陈水长,博士毕业于中山大学哲学系,现为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