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金融的改革与发展,在金融风险防范和体制改革的背景下,银行法律制度作为我国金融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已经难以满足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业发展的需要,急需进行修改和完善。尤其是现行《商业银行法》已严重不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需要,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商业银行法》纳入立法规划,列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
出处
《经济法论坛》
CSSCI
2017年第1期355-369,共15页
Tribune of Economic Law
作者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