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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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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全生产重在责任,贵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部分,因此,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扎实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2010年4月2日,吉林省政府颁布了《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吉政发〔2010〕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了遵循依据。本期就《暂行规定》予以详细解读,旨在帮助生产经营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及根本要求,自觉贯彻好、落实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质量效益。
出处 《吉林劳动保护》 2011年第8期10-11,共2页 Jilin Labour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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