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财政部于2017年4月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拟于2018年开始实施。文章在对比新旧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变化的基础上,重点从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及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的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两方面来分析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具体影响。文章认为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质量,增强其会计报表的可比性;同时将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产生间接波动影响;也将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45-48,共4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作者简介
徐宗宇(1962-),男,山西定裹人,博士,上海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会计系主任,研究方向:证券市场财务会计问题研究、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行为金融;;王晓晶(1993-),女,河南灵宝人,上海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会计理论、行为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