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准则)于2017年6月12日正式实施。新准则的修订亮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明确了政府补助与政府资本性投入、营业收入的区分原则;在原准则总额法的基础上引入净额法的会计处理选择;要求根据是否“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确定政府补助的损益项目归属:补充规定了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这些修订旨在切实解决我国企业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实务问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然而笔者认为,修订后的部分内容在具体理解和操作层面存在不够明晰之处,可能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引发争议。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69-71,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