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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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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点之一,也是办理刑事案件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但是,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闭法权力运行机制并非易事,牵涉到理顺制度背景、改变司法观念、革新程序构造等一系列问题。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一直是以侦查为中心的。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7年第7期3-3,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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