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5026-2014和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4-082-2012对于住宅建筑的公共设施用能做出规定:排风机、污水泵等公共设备应设置分项计量装置。由于以往的设计规范中无此项规定,该条文属于提高的设计标准,部分设计人员囿于以往的设计习惯和思维定式,对该条文的理解和执行出现了偏差。本文依据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结合节能管理和物业管理中的实际情况,分析绿色住宅建筑公共设施用能分项计量的必要性。
出处
《陕西建筑》
2016年第10期106-109,共4页
Shaanxi Architec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