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定义的变革,也是一种观念和意识的革命。在计划经济时期,我们的教科书上比较正统的、通用的税收定义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三个基本特征。 这种定义一不科学,二不全面。它是单纯把税收作为政治范畴,而不是经济范畴来解释,是把纳税人与国家作为矛盾关系而设定的,片面强调了税收的阶级性和对税收的批判性。更确切地说。
出处
《财会月刊》
1994年第4期22-22,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