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契税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它起源子东晋的“估税”,到宋代逐渐趋于完善。北宋开宝2年(公元969年)规定:凡民间典买田宅,要在两月内向官输钱,请求验印,名“印契钱”。此后,历代沿袭,不断改进以至于今。由于契税是以保证产权而征收的,长期以来,大都是纳税人自动向政府申报投税,请求验印或发给契证(亦称税契)。因此,契税历来在群众中影响较深,民间素有“地凭文契,官凭印”,“买地不税契,诉讼没凭据”的谚语。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1年第9期28-29,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