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了重要完善,从两方面确保了赔偿金额的提高,体现了立法的科学性与进步性。但从激励消费者维权意识的视角分析,现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忽视了消费者维权成本的降低,尤其在降低消费者举证成本、减轻消费者举证责任的问题上,尚有不小的进步空间。
出处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5年第4期85-89,共5页
Journal of Hennan Business College
基金
江苏省2013年社科基地项目(编号:13JDB025)
作者简介
耿雅洁(1990-),女,江苏扬州人,江南大学法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市场经济法;
曾祥华(1966-),男,河南商城人,江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食品安全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