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吉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不断增长,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补充。但是,吉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存在着构成单一、个体之间及区域之间差异明显等问题,同时,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与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呈现逐年扩大的趋势。增加吉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重点要做到:多形式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权利及收益,多渠道拓展农民收入来源,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以及做好政策的落实推进工作。
出处
《长白学刊》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85-91,共7页
Changbai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兼顾国家
集体
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研究"(14BJY119)
吉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吉林省农地非农化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研究"(20140418078FG)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朱艳丽(1967-),女,吉林通化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研究方向:农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