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营改增"的逐步推进,现代服务业改征增值税,对在线交易法律属性产生了重要影响。法律属性的判定是在线交易纳税实务的关键问题之一。文章在借鉴经合组织(OECD)与欧盟的数字化商品纳税实践与国际惯例的基础上,结合"营改增"的规定,建议将电子商务在线交易纳入增值税应税范围,对纳税人、应税服务与税率、纳税期限与课税地点进行探讨,以期推动电子商务纳税进程。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5年第8期102-103,共2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13A790394)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4-zd-013)
航空科学基金(2013ZG55030)
郑州市科技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14105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