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报复社会型暴力事件的发生有其自身的演进逻辑,它不同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所以其治理方式也不能单纯依靠法律来解决。它的发生有社会、家庭、个人三个层面的原因。社会秩序的"失范",家庭生活的失败,个人特殊的性格特征共同促成了事件的形成和发展。它的犯罪主体多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成员;犯罪目的以报复社会、残害社会无辜为主;犯罪手段多采用暴力袭击。此类社会事件的治理策略应该从社会、家庭、个人三个层次着手,各层次相互配合、协同治理,才是最终遏制报复社会型暴力事件的应有之道。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59-63,共5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作者简介
王庆忠(1982-),男,山东郯城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系讲师,能源战略研究所所长,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