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控制医疗费用上涨是各国政府医疗政策的施政重点。最为常见的政府行为是对医疗价格进行管制。20世纪七八十年代,在联邦政府的鼓励下,美国部分州政府出台了医疗费率设定政策,并不断进行调适,但效果不佳。随着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推进,价格管制在美国无疾而终了。价格管制以按项目为基础,未能改变医疗服务提供方的激励机制,而支付制度改革则将费用控制转化为供方的内在激励,因此两种改革路径所产生的结果大相径庭。美国医改的经验教训启示我们,医改的根本之道在于放弃行政化的价格管制,改为大力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在医保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公共契约模式,让以预付制为主的新市场机制在医疗资源的配置上发挥决定性作用。
出处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102-106,共5页
Journal of China National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
作者简介
顾昕,北京大学国家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医疗卫生政策、社会政策和发展政策的研究;
袁国栋,重庆行政学院助理讲师,主要从事社会政策的研究和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