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从国家治理需求层面重新定位税收职能及税制目标。而现行税制由于存在税制结构失衡、税种设计不足、再分配功能薄弱及税收法治弱化的问题,不能很好地满足国家治理所蕴含的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实现公平正义等基本目标的要求。从国家治理在经济发展、政治社会、征管效能、国际比较等多维度需求出发,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路径选择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保持宏观税负稳定、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把握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及完善地方税体系三个重点。
出处
《税收经济研究》
2014年第3期7-11,共5页
Tax and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批准号:JBK140903)
作者简介
胡春,男,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研修班学员,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纪检员,管理学博士。
郝晓薇,女,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讲师,管理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