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IP是基于互联网思维的知识产权,是融合大数据技术和跨媒介叙事的内容生产,是具有一定知识产权价值的内容、形式和理念的集合体。网络IP分为叙事文本、节目文本和概念文本三种类型。在影视改编与转化的过程中,网络IP要承袭网络文化的风格特点和传播规律,在尊重原文本的基础上进行符合影视播映规律的视听转换。网络IP的影视改编要针对不同的受众圈层定制内容,实现垂直化生产。
出处
《当代电影》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33-136,共4页
Contemporary Cinema
基金
中国传媒大学"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跨媒体内容生产研究团队建设"(项目编号:CUC18CX1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杨洪涛,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部戏剧影视学院副教授,10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