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制订一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举报法是建设我国举报法律制度的核心。举报法应遵循便民原则、保密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接受监督原则 ,并规定对举报人进行人身、财产、工作环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保护。凡是对案件查处做出贡献的举报人 ,应依法受到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专门机关工作人员在举报工作中泄露秘密、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 ,举报人诬告陷害的 ,被举报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2000年第6期98-100,共3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