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韶》乐的艺术形制,古人的认识并不十分清晰。根据传世文献,结合出土文物,我们认为,形成于虞舜时期的《韶》乐,是有乐、有舞、有诗的大型乐舞,是载歌载舞,乐、舞、诗结合的综合艺术,其艺术形式是乐、舞、歌三者的统一。《韶》乐的表演,以"九成"作为其结构方式,将乐、舞、诗这三个部分有机结合起来。
出处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91-93,44,共4页
Journal of Ancient Books Collation and Studies
作者简介
金耀民(1968-),吉林大安人,哈尔滨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诗学与文论,语文课程与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