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坚持自繁自养,慎重引种
养兔场(户)应选用经培育的生产性能优良的公、母种兔进行自繁自养,这样既可以降低养兔成本,又能防止因引种而带入疫病。为了调换血统,必须引进新的品系、品种时,只能从非疫区购入,经当地兽医部门检疫,并发给检疫合格证,再经本场兽医验证、检疫,在离生产区较远的地方,隔离饲养观察一个月以上,确认健康者,经驱虫、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混群饲养。涉及进出境的动物检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执行,对家兔重点检疫兔瘟、粘液瘤病、魏氏梭菌病、巴氏杆菌病、密螺旋体病、野兔热、球虫病和疥癣病等。
出处
《养殖技术顾问》
2014年第3期215-215,共1页
Technical Advisor for Animal Husband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