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商标法》第三次修订正式确立"商标间接侵权"制度,以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比较法上,美国"因伍德案"所确立的构成要素对认定商标间接侵权具有借鉴意义。但商标间接侵权与共同侵权制度存在主观要件、因果关系及诉讼方式的不同。在知识产权体系内部,商标间接侵权与版权、专利间接侵权制度除了调整对象不同外还存在数项显著区别,应予以区分。
出处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128-132,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Yunna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反假冒贸易协定’背景下我国商标制度改革研究"(项目号:11BFX04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谢雪凯(1987-),男,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