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高校人事改革至今,大多数地方高校高级岗位余量很少,而占地方高校专任教师80%左右的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晋升空间有限,出现尖锐评聘矛盾。本文提出,在保留省级职称评审不变基础上,通过各种措施降低职称工资在教师收入中的比例、增加绩效工资在高校教师收入中的比例,既可简洁、有效解决评聘矛盾,亦可为高校实行全面聘任制做好绩效考核和心理契约上的准备,还可以达到合理控制教师人力成本、有效激励地方高校教师之管理目的。
作者简介
王凌峰,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商学院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科技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