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空间的参与人自治和匿名性的特点,与传统税收政策的强制性和实名制之间存在冲突,协调二者之间冲突的正确办法是,要保护现实世界规范,但不要挤压网络空间。因此,网络环境下的税制改革必须尊重网络空间参与人自治和匿名性的核心价值观,寻找一条轻税负理念与网络技术相结合的税制改革之路,具体设想是:在坚持税收中性原则的前提下,用经济存在管辖原则替代有形存在管辖原则,建立专门的网络公司税收登记制度和网络自动税收征管系统,以促进网络交易的发展。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90-93,共4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作者简介
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