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宋代,由于土地制度的变化,引起了社会阶层的剧烈分化和社会贫富差距的急剧扩大,从而促使乡村社会的救济活动兴盛起来,而地主对农民的救济又是宋代乡村社会救济事业中的主体活动和主要表现。地主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对农民的救济,包括赈灾救荒和济贫恤穷两大部分。地主开展对农民的救济,是积德修善、求取平安、收取租息、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和声望以及维持生产的稳定和继续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同时,地主对农民的救济对农民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其一方面纾解了农民的困难,但另一方面却给农民套上新的枷锁,它使农民背负上难以摆脱的债务问题以及权利对地主的让渡。
出处
《思想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07-112,共6页
Thinking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慈善通史"阶段性成果(11&ZD09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宋代的贫富差距与收入再分配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12AZS00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宋代乡村社会保障模式研究"阶段性成果(11YJA770068)
作者简介
张文,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宇,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重庆,4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