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海洋资源的破坏以及海洋生态的治理修复缺乏强有力的调控手段,海洋生态保护机制缺位。海洋生态保护是公民环境权益认知的内在诉求,辽宁省作为海洋大省可以从海洋生态补偿及海洋生态关闭两个方面建构海洋开发生态保护制度体系。
出处
《理论观察》
2013年第4期57-58,共2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
基金
辽宁省社科联2013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关于我省沿海开发开放中生态保护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31s1ktxxjc-02)
作者简介
戴瑛(1976-),女,辽宁大连人。副教授,研究方向:海洋法与渔业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