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制度,提高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改)的要求。在逐步做好新农合基本保障水平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山东省自2009年开始,从6个县(市、区)试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3种疾病起步,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不断增加病种数量。2012年,山东省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建立新农合大病保险机制,提高补偿比例,真正减轻了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本文结合国家对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要求,借鉴山东省在建立新农合大病保险机制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探讨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策略。
出处
《社区医学杂志》
2013年第5期22-24,共3页
Journal Of Community Medicine
作者简介
通讯作者:李士雪,E-mail:sxli1961@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