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是一个被忽视的群体,他们的生活状况令人堪忧。为对这一特殊群体进行及时有效地救助与保护,政府应承担应尽的责任,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保护机制,设置相关机构,落实经费和人员,保证其受教育权。只有政府关注并强烈意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与保护才能更好地实现。
出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2年第10期38-41,共4页
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Research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王毅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