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应是农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是农业进一步向前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推动社会进步的需要。目前,农村土地规模经营虽然还没有像30年前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全面铺开,但在现代的农村,土地流转、集中经营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规模经营模式已经实际存在,并很受农民欢迎,而且在部分地区已经形成一定规模。近几年鹤岗市部分乡镇出现了农村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情况,对此我们开展了调查。
出处
《黑龙江金融》
2011年第12期58-6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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