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虚拟货币,是网络经济发展的产物。统一发行虚拟货币,是虚拟货币发展的趋势。选择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或者某一非金融机构统一发行虚拟货币,都有一定的弊端,因此可以设立虚拟货币银行垄断发行虚拟货币。立法要明确货币银行的法律地位、设立条件以及发行虚拟货币的行为规范和责任,从而起到规范虚拟货币发行的目的。
出处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11年第6期52-56,共5页
Journal of Jilin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College
基金
浙江财经学院校级课题<虚拟货币发行的法律规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肖永红(1986-),男,河南信阳人,浙江财经学院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宏观调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