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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立法修正:缺陷与困惑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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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将刑法第264条规定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者 周光清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1年第23期14-16,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作者简介 南昌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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