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农村金融信用合作组织,经历四十多年的演变和改革,正在由互助互济组织转变为以盈利为目的的合作金融机构。这种改革是我国建国后几十年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必然结果。 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发展和改革历史 我国农村的信用合作组织,早在抗日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就开始建立。1943年,陕甘宁边区开始建立了信用合作社。1947年,晋冀鲁豫边区有880多个信用合作社(部)。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有重点地试办农村信用合作社,1953年在发展农村生产合作和供销合作的同时,全国普遍建立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四十多年来,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得到了迅速发展。
出处
《征信》
1994年第4期56-59,共4页
Credit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