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6月30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正式出台,工资、薪金的纳税筹划仍有很大的空间。本文从工资的平均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捐赠、股东税后分红与税前发放工资选择这四个方面,来探讨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方法。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0期27-28,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山东省二○一一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软科学部分)项目"基于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企业税收政策应用研究"(编号:2011RKGA504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