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国登记离婚程序的缺陷与立法完善 被引量:12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国法律对登记离婚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但目前的法律规定存在某些明显缺陷和漏洞,体现在离婚登记程序过于简化、离婚登记审查内容过于简单、在离婚时限上没有任何限制、没有离婚无效和撤销制度等。我们应当正视问题,抓紧通过完善立法来弥补缺陷、修补漏洞。包括缩小离婚登记的适用范围、设立离婚无效、离婚考虑期、离婚公示等一系列制度、赋予人民法院以撤销权等,从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离婚程序制度。
作者 吴国平
机构地区 福建江夏学院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1年第5期23-33,共11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7

  • 1陈丽平.《专家建议将结婚宣誓和公告制度写入婚姻法》,《法制日报》,2009年2月14日.
  • 2陈旭.《结婚要宣誓要公告,专家操的心太多了》,http://news.xinhuanet.com,新华网,2011年7月10日访问.
  • 3张潇丁、于建军、田颖.《结婚宣誓增强新人责任》,http://caijing.qingdaonews.com/html,青岛新闻网,2011年7月10日访问.
  • 4包华斌.《谈现行登记离婚制度的弊端及其完善构建》,http://fjfy.chinacourt.org,福建法院网,2011年7月10日访问.
  • 5麻鹏国.《一夫“两妻”面临的尴尬》,http://www.chinacourt.org,中国法院网,2011年7月10日访问.
  • 6钟倩.《同学们:婚姻不是跳槽》,《海峡都市报》2011年7月1日.
  • 7燃燃.《婚姻病了?》,《海峡都市报》2011年6月21日.

同被引文献75

引证文献12

二级引证文献10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