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老子》中,"道"不仅是世界本原,还是价值依据。作为价值依据的"道"受"自然"的规范。《老子》中的"自然",不是实然的描述,而是一种判断、规范,乃是应然之自然。"道"作为最高范畴,受"自然"的规定,"自然"实际上成为价值标尺。由于老子学说本质上属于价值理论,因此老子在自我问题上肯定的不是"形躯我"、"认知我",也不是"情意我",而是"价值我"。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61-164,共4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作者简介
代云,女,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中原文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郑州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