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从2007年起全面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地区特困居民的温饱问题,保证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但是,由于立法不够完善、资金缺乏、监督体系不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还不够规范,实际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因此,必须加快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立法,进一步明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象,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监督体系,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实现"需保必保"。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1年第11期83-84,共2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作者简介
王梅(1976-),女,湖南澧县人,硕士研究生,从事行政管理、行政法等的教学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