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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外合资医院审批权限下放省级 2月9日,卫生部表示,将调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申报。此前,设置此类医疗机构需先向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送交卫生部审批,卫生部在受理4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书面决定。
出处 《中国医院院长》 2011年第5期12-12,共1页 China Hospital 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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