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辽朝的地方制度建设是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辽朝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必要基础。辽朝十分注重地方制度建设,发挥地方组织的职能,依据地方特性,突出地方优势。在地方机构设置上,不断进行改革,使其布局合理,各得其宜。地方机构军事职能的逐渐弱化,部族制、宫卫制、州县制的分治与结合等都是其演变的特点。在辽朝统治的二百余年间,围绕皇权进行的朝廷内部斗争一直不断,但地方势力并没有因为统治集团的内部斗争而与中央抗衡或反叛,这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地方制度的实际效果。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49-53,共5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
     
    
    
    
                作者简介
任仲书,男,渤海大学历史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