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微软的"黑屏"计划并不是对正版软件的保护行为,该计划滥用了版权人的技术措施权,构成版权滥用。然而,由于计划的主要针对对象是用户,不具有限制市场竞争的作用,因此,不能适用《反垄断法》调整。微软的"黑屏"计划也反映出了版权滥用行为认定违法的隐蔽性及法律适用的复杂性特点。
出处
《企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171-175,共5页
Enterprise Economy
基金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立法研究”(批准号:JD006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陈奇伟,南昌大学立法研究中心、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经济法;
孙玉芸,南昌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级知识产权法专业博士生,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江西南昌33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