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新农村建设政策昭示着农民主体性不断凸显,农民社会保障权中蕴含的三种“入像”促使农民主体性的生成与发展。然而,从现实的角度考察,第三种“人像”下的农民社会保障权与农民的主体性共同缺失。为了找寻“丢失”的农民社会保障权,应当促进社会保障法上的农民社会保障权的立法实现,从而使农村社会保障立法的美好蓝图在渐进的路径下铺展。
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35-141,共7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
作者简介
韩荣和,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研究生;
关今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