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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白酒企业的反避税征管谈税收筹划的原则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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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白酒行业属于税负较重的行业,该行业的税收筹划行为与避税在企业内部长期存在。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国税函[2009]380号文件,确定最低计税价格,保护税基并加强征管。文章通过三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所披露的数据分析了酒类企业避税的行为方式与状态,以及与税法(实体法)形成的税负差距,据此分析企业税收筹划应该遵循的核心原则和合规性尺度,以达到阳光节税的目标。
作者 吕敏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4期65-67,共3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和讯网.2007年五粮液、茅台、泸州老窖年度财务报告[EB/OL].
  • 2和讯网.2008年五粮液、茅台、泸州老窖年度财务报告[EB/OL].
  • 3国家税务总局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国税发[2009]2号)[S].
  • 4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s].

同被引文献6

引证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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