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性恋者的平等权益,被称为继妇女和有色人种权益之后的"人权运动的最后堡垒",而其中同性可以结婚往往又被视为同性恋者平等权益斗争的最高目的。同性婚姻作为同性恋者的最高权利主张,在世界范围之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张力,一些国家和地区通过立法和司法判例确认了同性婚姻的合法性。由于同性婚姻与人权中自由权、平等权及和谐权的核心价值理念是相吻合的,我们可以得出同性婚姻权应该是一种人权的结论。
                
                
    
    
    
    
            
                基金
                    福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欧美对同性婚恋立法不同态度的比较--兼谈我国对同性婚恋的法律态度及未来立法的启示(JA07126S)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何东平(1971-),福建东山人,福建漳州师范学院政法系党总支副书记,法学硕士,剐教授,主要研究法理学、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