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金融工具转换的确认与计量
(1)金融工具转换的确认。准则关于重分类的规定:第一,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应当将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65-66,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