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让制度是我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制度的核心,而出让合同是这一制度得以实现的重要载体。从出让实践看,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制定出让方案、编制出让文件、评估地价和确定出让底价、组织实施出让活动等方面,大都能按照国家颁布的出让管理规范娴熟操作。但在地块出让后,如何通过出让合同管理,保证项目按期开工和竣工,出让价款及时上缴财政,违约行为及时得到处理等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结合近年来对各地出让情况的调研,就操作层面上如何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谈一些个人观点。
出处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6-1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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