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存在着两种不确定现象,它们不象确定性问题那样容易确切地解决。一类是随机性不确定现象,例如“晴天”与“雨天”,这类概念本身有明确的含义,只是由于条件不充分,使得这类现象在出现与否上表现出不确定性,这类问题一般可以用概率统计的方法解决。第二类是模糊性不确定现象,例如“好”与“坏”,这类概念本身无论从质的方面还是从量的方面都没有明确含义,因人而异,由于概念自身模糊而产生了不确定性。
                
                
    
    
    
    
                出处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8期43-45,共3页
                    
                
                    Journal of Quantitative & Technological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