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消费型增值税征税模式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自1994年1月开始实施的生产型增值税征税模式已经正式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征税模式。这种征税模式的巨大变革无疑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固定资产的计量(包括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产生重大影响,其影响主要体现在下列内容中: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99-100,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