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生隐私权有着与一般主体隐私权相异的鲜明特征。正是大学生隐私权的特殊性,导致大学生隐私权成为某些侵权行为的客体。因此,保护大学生隐私权刻不容缓,我国应当借鉴发达国家关于隐私权的立法经验,完善对大学生隐私权的保护,使大学生隐私权得到切实的保护。
出处
《法治研究》
2009年第6期85-89,共5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基金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批准号:XJK06QGD038)
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资助
作者简介
曾颜璋,南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周斌,南华大学法学院。